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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南昌6月9日電 記者 黃輝 記者今天從江西省綜治辦獲悉,鑒於宜春市高三考生柳艷兵見義勇為的英雄壯舉,省綜治委決定授予柳艷兵“江西省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其事跡本報一版6月9日以《宜春號召向“奪刀少年”學習》為題予以報道)
  5月31日,宜春三中高三年級十七班學生柳艷兵在公交車上與持刀歹徒英勇搏鬥,奪下歹徒凶器,制止犯罪,保護乘客生命安全,用熱血和生命書寫了一曲英雄贊歌。經宜春市綜治委推薦,省綜治委決定,授予柳艷兵“江西省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並推薦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表彰。
  省綜治委號召,全省廣大幹部群眾要以柳艷兵為榜樣,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大力弘揚社會正氣,傳播社會正能量,在全社會營造崇尚見義勇為、感恩見義勇為、爭做見義勇為者的良好風尚,為推進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設,邁出發展升級、小康提速、綠色崛起、實幹興贛新步伐而努力奮鬥。
  據悉,省綜治委將於近期召開表彰大會,對柳艷兵進行命名錶彰;宜春市也將對柳艷兵、易政勇進行表彰。  (原標題:江西省綜治委授予柳艷兵“江西省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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